#京華城案 #柯文哲 #北院 #台北地檢署 #羈押禁見
在京華城案中,台北地檢署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羈押禁見申請。9月1日晚間8時,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最終於9月2日凌晨3點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同時裁定前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及多位民眾黨人士在北檢門口等待並對裁定表示感謝,檢察方則隨後提出抗告。北院隨後發布新聞稿,詳細解釋裁定理由,指出「犯罪嫌疑重大」的要件尚未充分達成。
裁定理由詳解
- 案件核心問題
檢察官指控柯文哲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的圖利罪和第4條第1項第5款的違職收賄罪。案件關鍵在於京華城案中容積率的提高是否符合規範,以及柯文哲是否明知這一決策違法。 - 容積率調整的合法性
2021年9月9日的都委會會議決定將京華城的容積率從560%提升至672%。北院指出,此決議存在違法問題,監察院已發出糾正函,指出此決議不符合都市計畫法及其他相關規範。 - 柯文哲的知情程度
北院認為,是否柯文哲明知該決議違法或是否參與指示這一違法決策是案件的核心。由於柯文哲並非都委會成員,無法直接了解會議內容,其主張存在合理解釋。考量到案件涉及的重罪可能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現有證據尚未達到「犯罪嫌疑重大」的標準,法院認為柯文哲尚未完全明知或指示違法行為,因此裁定其「無保請回」。
後續情況
檢察方對裁定結果提出抗告,案件後續進展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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