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一審判刑10個月:誣告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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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控告陳時奮誹謗反遭判刑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曾起訴旅美教授陳時奮誹謗,但該案未能成功。陳時奮隨後控告高虹安誣告,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高虹安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

事件背景

陳時奮以筆名「翁達瑞」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質疑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抄襲行為。高虹安於2022年8月提起誹謗訴訟,但檢察官決定不起訴。隨後,陳時奮控告高虹安誣告,法院今日宣判,高虹安有意圖誣告,判刑10個月。

法院判決理由

法院認為,高虹安明知其博士論文有抄襲其他期刊論文的問題,卻仍然提起誹謗訴訟,意圖壓制批評者。法院指出,高虹安在訴訟中的辯解態度不誠實,且隨意修改論文內容後再提告,這顯示出她的誣告意圖。

案件爭議

陳時奮回應,他的指控僅針對高虹安論文的抄襲問題,而非學位造假。他批評高虹安在起訴時使用了修改過的論文版本,且未向檢察官透露這一點,顯示出她有誣告的故意。

案件影響

此案引發了對學術誠信及法律濫用的關注。高虹安的誣告罪成立,將對其政治生涯造成影響,案件也提醒人們法律程序的正當使用,以防止法律被用作壓制批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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